根据《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过氧化物酶和木聚糖酶、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3’-唾液酸乳糖钠盐和乳糖-N-新四糖、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氧化镁和过氧化氢的申请,其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具体情况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1月24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我中心邮箱(zqyj@cfsa.net.cn),逾期将视为无意见。
一、拟征求意见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名单
(一)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2种)
质量规格要求:食品工业用酶制剂的质量规格要求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1886.174)的规定。
(二)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2种)
1、3’-唾液酸乳糖钠盐
英文名称:3’-Sialyllactose sodiumsalt
功能分类:食品营养强化剂
用量及使用范围:
质量规格要求:本质量规格要求适用于以乳糖等为原料,经发酵、提纯、干燥等工艺制得的营养强化剂3’-唾液酸乳糖钠盐。3’-唾液酸乳糖钠盐的生产菌应经过安全性评估并符合附录D的要求。
2、乳糖-N-新四糖
英文名称:Lacto-N-neotetraose,LNnT
功能分类:食品营养强化剂
用量及使用范围:
质量规格要求:乳糖-N-新四糖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及质量规格要求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 年第8 号公告执行(附录C用于生产乳糖-N-新四糖的生产菌信息除外)。
(三)扩大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1种)
(四)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营养强化剂(1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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