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8月28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的柠檬香桃叶等3种新食品原料,公开征求意见。
一、柠檬香桃叶
柠檬香桃叶是桃金娘科檬香桃属植物柠檬香桃(Backhousia citriodora F. Muell.)的叶为原料,经采摘、筛选、清洗、干燥等工艺制成。柠檬香桃叶主要营养成分为膳食纤维、蛋白质、脂肪、维生素、矿物质和氨基酸等,且含有少量的多酚类和柠檬醛等物质。柠檬香桃主要分布于澳大利亚,其叶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作为普通食品管理,欧盟作为传统食品管理,日本和韩国允许作为食品原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审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柠檬香桃叶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认可其食用的安全性和具有食品原料的属性。
新食品原料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公告内容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要求。鉴于柠檬香桃叶在婴幼儿、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上述人群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该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公告规定执行。
二、马基莓花色苷
马基莓花色苷是以杜英科酒果属植物马基莓(Aristotelia chilensis)的果实为原料,经水提取、过滤、纯化、浓缩、干燥等工艺制成。马基莓花色苷主要营养成分为碳水化合物,且含有翠雀色苷等花色苷类物质。马基莓主要分布于智利和阿根廷,其果实在当地具有长期食用历史,意大利批准马基莓的果实可作为食品原料。本申报产品马基莓花色苷是从马基莓的果实中经提取、分离的成分(总花色苷≥35%)。本产品推荐食用量≤900 毫克/天(以总花色苷含量35g/100g计,超过该含量的按照实际含量折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审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马基莓花色苷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认可其食用的安全性和具有食品原料的属性。新食品原料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公告内容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要求。鉴于马基莓花色苷在婴幼儿、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上述人群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该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公告规定执行。
三、小麦极性脂质
小麦极性脂质是以小麦粉为原料,经乙醇提取、丙酮沉淀、分离、干燥、粉碎等工艺制成,主要成分为双半乳糖甘油二酯等糖脂类物质。小麦极性脂质在美国被作为“一般认为安全的物质(GRAS)”管理,使用范围为果蔬汁饮料,在法国、比利时和西班牙作为膳食补充剂。本产品推荐食用量为≤30 毫克/天(以双半乳糖甘油二酯含量 40 g/100 g 计,超过该含量的按照实际含量折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审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小麦极性脂质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认可其食用的安全性和具有食品原料的属性。新食品原料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公告内容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要求。鉴于小麦极性脂质在婴幼儿、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上述人群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该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公告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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