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预制菜范围,对预制菜原辅料、预加工工艺等进行界定,以下这些类别不属于预制菜:
1)仅经清洗、去皮、分切等简单加工未经烹制的净菜类食品,属于食用农产品
2)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堡、三明治、比萨等主食类产品3)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
4)不经加热或者熟制就可食用的即食食品
5)可直接食用的蔬菜(水果)沙拉等凉拌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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