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统一领导的体制,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优化配置创新资源,优化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定位和布局,形成国家实验室体系,统筹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强科技基础能力建设,强化科技战略咨询,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构全球创新版图、重塑全球经济结构,中国正处于由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向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迈进的重要时期。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必须建立独立完整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实现关键核心技术依靠自主创新供给,这是当前加快推动原始创新,建设农业科技强国,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重要支撑。
一、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演变与现状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主要经过了计划经济、改革开放以及十八大等阶段。计划经济阶段,科技活动从属于计划经济,科学技术发展列入国家计划,通过财政拨款支持各项研究、开发项目,最后将科研成果无偿地推广到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各个领域。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以政府部门为决策核心,农业科研机构、农林院校是从属于政府的研究执行机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主要包括国家级农业科研机构、农林院校、部委和地方所属农业科研机构。改革开放后,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政策创设与创新实践都充分体现出市场化导向,先后出台了《1978—1985年全国农牧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关于加强农业科研工作的意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要点》等政策文件,尤其是1996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九五”期间深化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确定了国家创新体系的基本框架,即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开发体系,以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为主的科学研究体系,社会化的科技服务体系。十八大以来,中国农业科技创新政策数量快速增长,为加快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突破影响农业科技创新瓶颈、深化人才发展机制等提供了法律与政策支持。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科技投入增长迅速,由2012年的257.10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463.33亿元,同时中央财政投入13.4亿元加强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条件能力建设。中央财政每年投入26亿元,支持全国2500多个农业县健全农技推广体系,提升农技推广效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进入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
目前我国形成了政府主导,农业科研院所(包括三级农业科研院所及中科院涉农的科学研究所)、农林院校、涉农企业及农技推广服务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创新环境不断优化的符合中国特色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总体架构。农林院校肩负农业科技人才培养以及农业基础研究的任务,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发挥学科交叉、基础研究优势,开展前沿技术探索、关键技术突破。农业科研院所肩负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应用基础研究及应用研究、农业技术推广等任务,我国农业科研院所主要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三级,以及中科院涉农的科学研究所;其中国家级农业科研院所以及中科院涉农的科学研究所主要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开展长期性、公益性、战略性的重大技术攻关;省级农业科研院所主要聚焦区域农业特色,开展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地方农业产业发展;地市级农业科研院所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涉农企业相较之农业领域的其他主体,具有明显的市场需求、集成创新、组织平台优势,从现代产业链角度看,涉农企业具备有效统筹资源、行业示范带动的“链长”特质,在保障农业产业链自主安全可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金融机构、中介机构、推广机构等深度嵌入农业科技创新过程,有助于推动农业创新体系的转型升级。创新环境是影响农业科技创新行为和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的一系列有效制度安排,包括制度环境、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科技环境等方面。
二、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十年成就
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效能显著提升,为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突破61%发挥了关键支撑作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引领产业升级、加快绿色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一是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效能提升,推进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坚持国家战略导向和产业需求导向,我国农业科技创新领域不断突破农业关键核心技术。种业自主创新不断提高,中国水稻研究所成功培育水稻华占、春江12等一系列高产新品种,袁隆平团队研发的“超优千号”超高产攻关再创世界纪录。智能农机装备提档升级,攻克采棉机整机产品和采棉头核心部件技术瓶颈,突破植保无人机超低量喷头及精准施药技术等。动植物疫病防控取得突破,重组新城疫病毒灭活疫苗(A-VII株)成为我国第一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城疫疫苗,打破了完全依赖进口局面。二是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效能提升,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十八大以来,我国主要农作物自主选育品种面积占比超过95%,主要畜种核心种源自给率超过75%。良种贡献率超过45%,我国粮食产量连续十年保持连增态势,有效发挥“压舱石”作用。此外,重要农产品供给呈现多样化,蔬菜、水果、禽蛋、肉类、水产品产量明显增加。三是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效能提升,有效推进农业绿色发展进程。着眼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探索等,科学施肥、节水灌溉、绿色防控等技术大面积推广,循环农业模式及配套技术体系逐渐形成,化肥氮磷减施20%,化学农药减施30%,有效遏制了农业面源污染加剧的趋势。此外,十八大以来三大主要粮食作物的化肥及农药利用率分别提升到40.2%和40.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68,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农业绿色发展进程明显加快。
三、完善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推进路径
我国与世界农业科技强国还有明显的差距,必须加快补齐农业科技短板,实现农业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当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中最突出的短板在于政府支持强度与稳定性不够,未充分体现农业科技创新的公共性、基础性和社会性;涉农企业创新能力不足,难以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产学研协同机制不健全,市场导向不充分;金融、中介机构嵌入程度不深,集聚效应未充分发挥。为此应进一步优化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路径,坚持在现有体系架构基础上重塑提升创新效能,以补齐这些短板。一是聚焦使命定位主责主业,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坚持党的领导、突出制度优势、坚持使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快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加快完善以农业科研院所为根基、农业高校为生力军院校联动体系。充分发挥农业科研院所在国家战略需求、国家发展全局以及关键性重大科技突破方面的特点。充分利用农业高等学校基础研究深厚、学科交叉融合的优势。突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部署,确立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大学的核心地位,开展事关我国农业农村全局发展中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长期性、综合性和公益性的科学研究。依托国家重大科学工程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等条件平台,集中优势力量,开展重大任务联合攻关机制,促进原始创新重大突破。二是畅通产学研用联结机制,构建系统化农业科技合作机制。构建农业科研院所、农林院校、涉农企业等各利益相关者之间有效沟通、系统衔接、一体推进的协同创新体制,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农业科技创新联合体,增强“产”“用”主体地位,实现创新链、产业链上中下游的联结、创新端与应用端的有效对接。做实做强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通过经费支持、项目带动、任务牵引,整合不同单位、不同学科、不同领域的科技创新主体,参与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引导各科技创新主体“一盘棋”密切合作,促进多学科技术成果“一体化”综合集成,切实发挥科技创新联盟在解决农业基础性、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科技问题中的重要作用。创新国际农业科技合作新模式。紧密围绕加快建设世界重要农业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目标,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扎实服务国家外交和“一带一路”建设,着力推动国际合作转型升级;细化合作布局、推动政策创设、系统梳理并充分利用国际合作资源、推动科企融合“走出去”。三是强化政府支持力度,构建稳定支持与竞争相互衔接的经费支持机制。聚焦国家农业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需求,优化科技创新经费支出结构,重点支持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强化中央财政支持各类科技创新要素支撑作用,确保稳定支持和竞争支持相互衔接,互为补充,共同承担。面向农业科技自立自强,依托科学中心和技术中心开展的重大联合攻关任务,重点部署超长周期、非共识性、应急性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攻关,进行稳定支持。对竞争性支持强度不够的重大任务给予兜底式支持,对支持周期较短的重大任务部署开展立项前期和立项后期研究,保障重大联合攻关任务持续稳定开展。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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